085 董特首是希特勒?
董特首是希特勒?
《明報》的社評,越來越叫人失望;尤其是一月二日的《保衛權利,緊守法例》,論及支聯會元旦大遊行旗的小插曲。
該社評,迴避了一個大是大非的大前提;假如那法例是剝奪、踐踏人權的,你怎樣既去「保衛」,又去「緊守」?它建議支聯會:「立即勸導或制止。對拒絕聽從糾察人員指揮的人士,可將其驅離遊行隊伍,或主動報警。」這樣只有「緊守」,何來「保衛」;為了「緊守」,也去剝奪、踐踏人權了。所以,所謂「保衛」,只是掩飾其過於露骨的幌子;「緊守」任何法例,才是其潛台詞,置公民抗命於何地?
連當日在場的警察對那旗的小插曲,也說是奉命低調處理的。為甚麼《明報》的主筆,那麼「肉緊」,皇帝不急太監急呢?自己要做太監,還要支聯會去做太監。
《明報》可以自律,對其報上的文字,握生殺之權而去「勸導或制止」,甚至「驅離」。例如對本欄和這篇短文,就可如此對待。支聯會不是太監,決不會「聽從」這樣的「指揮」。
更荒謬的是,一派苦口婆心,舉出這樣的例子來:「當年希特勒製造『國會縱火案』,派人混入遊行隊伍,故意採取違法的過激行為,以插贓手法來達到限制民眾自由的目的。」這豈
不是以希特勒之心,測董特首之腹,認為後者也會插贓嗎?
我雖然對董特首不很佩服,但認為他的人格還不至於如此的。倘真的發生所謂插贓之事,恐怕非其主意,而是頂不住背後黑手的壓力而已。退一步說,倘真的有人要插贓,「立即勸導或制止」,「對拒絕聽從糾察人員指揮的人士,可將其驅離遊行隊伍,或主動報警」,就可以避免得了插贓嗎?
在這次大遊行中,不是有人向支聯會插贓,而是該社評向一些人插了贓,向支聯會插了贓。
據聞,《明報》社評是經一專責小組討論而立論的。這樣,小組成員不是一丘之貉,就都是昏蛋、孱頭了。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一日
捨命陪君子
《三言堂》的「一言」(之一) 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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