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十二月四日,大家來遊行!
十二月四日,大家來遊行!
上月(○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位七十八歲的市民,自費在本港五大報章刊出整版廣告。全版灰黑,中有一計時漏斗的小圖,以及一個簡單的問話:「告訴我,我會看見普選的一天嗎?」
算一算:八二年中英談判開始,他五十五歲;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他五十七歲;九○年,《基本法》頒布,他六十三歲;九七年,香港回歸,他七十歲。從中年到老年,他已經期望和等待了二十三年了。人生幾何!他還在期望和等待,能不叫人肅然起敬和喟然慨歎嗎?
發出良知呼喚
本月(○五年十一月)二日,《蘋果日報‧論壇》刊出了浸會大學地理系三年級柯程欣同學的文章:《我會看見普選的一天嗎?》他在文中說:「我出世那年,正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的那年。」算一算:他應是現年二十一歲的青年。從二十一歲的青年到七十八歲的長者,竟然提出同樣的質問。
同日,該版還刊出了該報老闆黎智英的文章:《香港人:請撫著良知行出來》。他在文中說:「你如果要在《蘋果日報》賣廣告喚起香港人的民主意識,我願意自掏荷包替你付一半廣告費」;並同時呼喊:「我們何時才有普選?」他是中年人了。
港人沒有死心
上述三人,可說是老、中、青,是具有良知的三結合,都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也是同日,本港各大報章報道,中共官方的英文《中國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說:若訂下普選時間表,是違反《基本法》和不現實的;這是剝奪了未來特首和議員的權利。到底違反《基本法》哪一條呢?如果訂出的時間表是二○四七年才有普選,是否也違反《基本法》呢?
按這樣的邏輯,現時政府所提出和立法會所通過的法例,都應列明有效期限只到○七或○八年,否則也是剝奪了未來特首和議員的權利。說穿了,普選將會遙遙無期;露骨地回答了,「我會看見普選的一天嗎」和「我們何時才有普選」的問題,要港人死了心。
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從來都不是靠恩賜和施捨得來的。港人千萬不要死了心。○三年五十萬人的七一大遊行,顯示了強大的公民力量,打垮了葉劉淑儀,阻止了二十三條立法,最後連董建華也打垮了。讓來著的十二月四日大遊行,再一次展現我們的強大公民力量,叫全球知道我們並沒有死了心。
延續七一精神
曾參加過○三年七一大遊行的朋友,這一次十二月四日的大遊行,你們更要來參加。
二十三條立法還會來的,只有民主的政制,才會使未來的立法,不致剝奪和削弱既有的自由、人權和法治。所以,這一次十二月四日的大遊行,不但繼承○三年七一大遊行的精神和意義,而且深化和擴展了那精神和意義。
請大家都來參加十二月四日的大遊行!
那天下午三時,在維園見!
(原載於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蘋果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