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立論》續編
《立論》續編
魯迅在《野草‧立論》,說了一個這樣的故事。
學生向老師請教,作文立論的方法。老師說:難呀!告訴他下面的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子,很是高興。滿月時,抱了出來,給到來的客人看。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於是,得到一番感謝。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於是,收回幾句恭維。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孩子將來要死,是必然的;說他將來富貴,也許是謊話。說必然的,遭到痛打;但說謊話的,卻得到好報。
學生再問:「我不願說謊,也不願給人打。那麼,該怎麼說呢?」
老師答道:「那麼,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你瞧!多麼……。啊唷!哈哈!嘻嘻!嘻,嘻嘻嘻嘻!』」
魯迅的故事,就這樣結束了,那寓意是清楚不過的。我卻意猶未盡,來扮演學生兼老師,自問自答,給這故事加上一條尾巴,作為續編如下:
學生說:「說謊和捱打,我固然不願,但也不願做一個『嘻嘻哈哈』的『和稀泥』,那麼,又該怎麼辦呢?」
老師想了一想,答道:「這樣,你便閉着嘴,不哼一聲罷。」
學生又說:「到別人家裏,怎能一句話也不說呢?」
老師覺得學生太囉囌了,狠狠地說:「這樣,你就不要去。不是有人拿着刀子,迫你去的!」
我的續編,到這裏也結束了。但仍停止不了去想:不該說謊,是對的;必然的話,是否也一定要說出來呢?
不單是那初生的男孩子,所有的人將來都要死,也是必然的。假如,你每天早上碰見了人,都說:「你將來是要死的。」實話是說了,但倘不被痛打一頓,也會使人以為是個瘋子。
的確,說話真難。敢說真話,就要不怕捱打;否則,就沉默,不去某些地方。我不怕捱打,但也有時沉默,不去好些地方。當然,早上對人說聲「早安」也好的,這無關必然或謊話,是一種禮貌而已。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胸中海嶽
《三言堂》的「一言」(之三) 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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