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不應對電影加以政治審查
編者按:這是司徒華在《一九八八年電影檢查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的發言,發言日期是該年五月十八日。較早時,李柱銘議員提出動議刪除草案中有關政治審查的條款,但被否決。司徒華對草案投了棄權票,草案最後得到立法局通過。
主席先生,我認為,李柱銘議員所提出的修訂動議,是非常合理的。我對他的百折不回的精神,致以崇高的敬意。我對本條例草案,將會投棄權票。
政治審查,一直是本條例草案最激烈的爭論焦點。為了維護自由,從開始我就反對對電影加以政治審查,努力爭取把本條例草案中「嚴重損害與鄰近地區良好關係」的政治審查標準條文刪去。
英國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其中關於言論自由的條款是適用於香港的。如果要落實這條款的話,本條例草案中的上述條文,是應該刪去的。但政府始終不肯承認,本條例草案中的上述條文,違背了《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斷然拒絕刪去的要求,頑固的態度,正如強行通過「公安修訂條例」時一樣。
在這方面我進行了長時間的努力,由於政府的頑固而毫無進展,我再嘗試另一方面的努力,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言論自由的條款,引進本條例草案內,對本條例草案中關於政治審查標準條文,起一定的制衡作用。可以說,這是退一步的努力;也可以說,這是為了謀求共識而未至於放棄原則的妥協。當初,政府對這退一步的努力,仍然是頑強抗拒的;但在本局內,卻取得越來越大的共識,在這越來越大的共識下,政府在最後的一刻,表示了讓步。
政府雖然表示了讓步,但在修訂條文中,只接納使用「顧及」的字眼,而拒絕使用「遵守」兩字。根據大律師公會的意見,使用「顧及」的字眼,並無制衡的作用,這是沒有實質的進步,這只是一種姿態。
我同意大律師公會的看法。但是,畢竟一個國際公約第一次引進到本港法律來,雖然一時沒有實質作用,致認為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到底並非毫無意義,而是有一點歷史意義的。政府的沒有實質的讓步,雖然只是一種姿態,但總比連姿態也不願意擺出來,稍為不那麼壞。
我將會繼續努力爭取刪去在本條例草案中的政治審查標準。受到千夫所指而強行通過的「公安修訂條例」,已經傳出了要進行檢討的消息。我將會繼續努力爭取,並且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本條例草案也要進行檢討。
我是教學界功能組別的代表。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的會員,佔了這功能組別選民的八成。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理事會,曾討論過我對本條例草案所應採取的立場,我在它的指示下投棄權票。
我再一次向李柱銘議員致以崇高的敬意。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