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誰是公屋計劃的得益者?
編者按:一九八六车十月二十九日,立法局就檢討公屋住戶資助小組委員會和檢討公屋住戶租金政策小組委員會所分別發表的報告書進行休會辯論,這是司徒華當日的發言。
主席先生,這兩個報告書,在「引言」後的第一章,都開宗明義地談到「公屋計劃的社會目標」。這的確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是整個公屋計劃的政策基礎。但很可惜,都沒有指出真正的歷史背景和社會作用,迴避了問題的本質。這樣,也就模糊了和轉移了社會人士對這兩個報告書的視線。
一九五三年石硤尾大火後,政府開始興建徙置大廈;一九六二年以來,更興建各類公屋。目前,大廈林立,近半數的人口得到居所,成績可說是驕人的,但在背後,也有無數的血汗和淚水。我們要問一問:在與此同時的二三十年間,地價、樓價和租金,暴升了多少倍?為甚麼能夠這樣地暴升?在這畸型的發展中,為甚麼社會的矛盾沒有激化?為甚麼社會的安定繁榮仍然能夠持續?從公屋計劃中,得到最大利益的到底是甚麼人?
請想一想,計算一下:
二三十年來,政府每年的賣地收入,在全部收入中佔了百分之幾?為甚麼不單只原有巿區的地皮,能夠一塊一塊以億元計算地賣出;在以公屋居民為開荒牛的新巿鎮,原來的荒地也變成了寸金尺土?
二三十年來,地產業製造了多少個億萬富翁,每年地產商們的盈餘總和是多少?在整個國民生產總值中,又佔了百分之幾?
二三十年來,銀行業向地產商、建築商放款,向分期付款購置物業者放款,所得的利益,佔了所得利潤的百分之幾?
二三十年來,各行各業因樓價租金暴升所增加了的成本,最後轉嫁在甚麼人的身上,在通貨膨脹中,這個因素又佔一個怎樣的地位?
二三十年來,工資雖然有所增加,但為甚麼與樓價租金的暴升完全不成比例,而使出口在世界巿場仍具競爭力?
二三十年來,多少未能入住公屋的人,為了自置居所或交付租金,幾乎整生或大半生要節衣縮食,加班兼職,流了多少血汗和淚水?
二三十年來,假如沒有越來越龐大的公屋計劃作為緩衝,能不能夠容許有這樣畸形的發展呢?這樣畸形的發展中,社會矛盾能不能夠不致激化而像火山一般爆發起來呢?社會的安定繁榮能不能夠仍然持續呢?
公屋計劃的最大得益者,並不單只是公屋居民。
其中的一本報告書提到:很難界定「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的定義。其實,不必去界定,因就本質而言,公屋計劃並不完全是兩者中的任何一種。公屋計劃的本質,是一個關乎整個社會經濟和政治的極其重要的政策。我希望大家能夠從這樣的角度去探討這兩個報告書,從而得到合理的結論。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