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關注大亞灣核電廠的安全問題
第六篇 關注大亞灣核電廠的安全問題
編者按:一九八六车十月十五日,立法局首席議員鄧蓮如提出如下動議:「本局要求政府就大亞灣核電廠的安全問題及向其購電的電費安排提供詳盡資料,以及提供不致侵犯商業保密權的有關文件,並且解釋這些安排是否足以保障巿民的長遠利益。」這是司徒華就該動議進行辯論時的發言,動議其後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閣下十月八日的「施政報告」說:「香港人對大亞灣核電廠的安全問題表示深切和由衷的關注,是毫不為奇的。」
現在,雖然主要合約已經簽署,但香港人的憂慮和恐懼,並沒有因此而消失。今後,即使核電廠興建起來,投入運作,直至最後連廢料處理和退役解體也妥善解決了為止,在這幾十年中,這種關注將會仍然存在,並且更為深切,因為引致憂慮和恐懼的根源,已經成為了身邊的事實,預計的風險隨時都會變成真正的毀滅性的大災難。甚至世界各地的任何一件核電意外,都會觸動五百多萬人的每一條神經,造成衝擊,影響到香港的繁榮安定。
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運動,表達了絕大多數香港人的心聲。雖然這心聲至今被置若罔聞,但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這個運動必定會繼續發展下去。
沒有人敢保證核電的絕對安全。妄說核電百分之一百安全,這話本身就並不科學。正確的態度應該是:一方面要堅持運動原定的目標,進入持久的階段;另一方面要加強監察興建的每一個步驟和投產後每分每秒的運作,不但提高標準以盡量減少風險,同時當監察發現問題時,在風險發生之前,爭取實現停建的目標。不是已經有人承諾了:興建和運作如達不到標準,將不會發予牌照的嗎?不發予牌照,就是停下來。這樣的承諾,假如說了是算數的話,本身就並沒有排除停建的可能。這樣的承諾要兌現,亦只有在廣大群眾加強嚴密的監察下才會兌現。爭取停建和加強監察,在運動的持久階段,是互相結合的。
今天的動議,要求公布有關安全和經濟益效的資料和支持文件。這是運動進入持久階段後,爭取停建和加強監察相結合的第一個具體行動,也是絕大多數香港人的心聲。這不但是消費者的合理權益,更是五百多萬人要知道自己和下一代的安危情況的權利。事無不可對人言。假如是與大家的安危和利益無關的所謂「商業秘密」,說出來我們也沒有興趣去聽;否則,也不能用「商業秘密」作為幌子,把有關安全和經濟益效的資料和支持文件保密起來,把我們蒙在鼓裡。假如真的出現這種我們極不願意看見的情況,我將會支持引用《立法局權利與特權法案》。有人批評:這樣會影響三權分立,干預行政。假如他說的是對的話,那麼,影響三權分立和干預行政,並非是引用這法案的人,而是這法案本身,而是當時制訂和通過這法案的人。現在,居留和打算繼續居留在香港的五百多萬人,都在密切注視政府和有關當局對這動議的反應。今後,他們將會繼續密切注視政府和有關當局,對同類資料和文件所採取的態度。假如不是主動開誠布公的話,必有蹊蹺。我不希望,以後有同類的動議。
昨日、今天和明日,所有有關大亞灣核電廠的言論,都會寫在香港的歷史上。我極其衷誠地不希望有這樣的一天:翻看歷史,核對言論,判斷是非,評說功過。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