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篇 評論一九九四年的港督「施政報告」
編者按:這是司徒華對港督彭定康一九九四年施政報告的動議辯論發言,致謝動議由杜葉錫恩議員提出,司徒華的發言日期為十月十九日,動議後來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總督彭定康先生在施政報告中說:「讓我意譯托馬斯的一句話:『行政機關提議,立法機關作主』。」
請恕我孤陋寡聞,不知道這位托馬斯是何許人也,也不知道這句話出自何經何典。幸而,一個專欄作家在十月六日的《南華早報》指出:托馬斯是一位十四世紀的德國僧侶。他原來的話是:「人提議,神作主。」
將總督彭定康先生的意譯,來與原句對照,發覺他不僅是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簡直是偷天換日。他把行政機關取代了「人」,把立法機關取代了「神」,作為天主教徒的他,會不會感覺到這樣是否有點近乎褻瀆呢?這是否意味著他想把現有的立法局擺上神檯呢?
撇開托馬斯的原句不談,單就意譯的一句話來討論,也是不符合事實的,是徹頭徹尾的顛倒。
立法局通過很多的動議,政府是拒絕接納的。例如終審庭、公屋富戶政策、中央公積金、人權委員會等等。對於政府提出的草案,知道修訂動議或會被通過,便不批准列入議程,例如減收差餉;甚至把原來提出的草案撤回,例如遣散費。更多的是,雖然沒有明顯表示拒絕,但遲遲不去執行,束諸高閣。
這樣,怎能算得是「行政機關提議,立法機關作主」呢?假如改一改,或者更符合現實和形象化:「立法機關噴口水,行政機關去『扑錘』。」
從目前的行政立法關係,我想到預委會最近提出的臨時立法會。預委會的成立,本身就是一個震動。其後,幾乎每提出一個意見,都帶來震動,例如「公務員效忠」、「土地基金毋須撥入特區儲備」、「撤銷人權法」等等。但是,引起最大的震動,還是這次的臨時立法會。預委會有沒有提出過使香港人歡欣鼓舞的意見呢?有一句這樣的俗語:「狗口裡長不出象牙。」
假如真的成立臨時立法會,我想有兩件事是必定會去做的:一、制訂有關顛覆的法例;二、制訂新的選舉法例。前者,除了其他的作用外,還可剝奪一些人的候選權;後者,使我想起一個發生在三年零八個月日治時期的故事。
當時賭場林立,番攤、牌九、大細、骰寶,式式俱備。有一天,一個日本便衣密探,走進賭場,去到番攤檔前,把一大疊軍票,押注在「一、二」角之上(即買開一二)。番攤檔的主持人,叫了一聲「買定離手,開!」揭開盅蓋,正準備把攤子四個、四個地扒數時,這個密探,從袋裡掏出一支手槍,指向扒攤的人,大聲喝道:「只准兩個、兩個這樣扒!」四個四個地扒數,一、二、三、四的結果都可能出現,但兩個兩個地扒數,結果只會是一或二。押注在「一、二」角的密探,是贏定了。他可以對人說:「賭博有贏有輸,我的錢是贏回來的。」
根據透露,臨時立法會將會由籌委會委任。籌委會是由人大常委會委任。這樣,臨時立法會便是委任的委任。中國的功夫,有一招叫做「隔山打牛」。我們將會大開眼界,看到新的一招——「隔山扯線」。
剛才,我提及托馬斯原來的一句話,這句話講到「神」。臨時立法會,亦使我想到神。《聖經》的〈創世記〉說:「神按照自己的模樣,創造了亞當和夏娃。」臨時立法會,大抵是另一種的神,透過制訂新的選舉法,保證能夠按照自己的模樣,選出一個正式的立法會——一個仍然是被「隔山扯線」的立法會。有了一個這樣的立法會,甚麼法例都可以制訂,甚麼法例都可以廢除、修訂。
成立臨時立法會,等於宣布「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精神和原則,已經死亡。嗚呼哀哉!尚饗。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