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篇 我們要有這樣的道德勇氣
編者按:一九九四年六月,劉慧卿議員向立法局提出一項非官方議員條例草案,題目為《一九九四年選舉規定(雜項修訂)(第三號)條例草案》,內容主要是令到立法局的六十個議席在一九九五的選舉中全部由分區直選產生。立法局在六月二十九日對該草案進行二讀,司徒華投票支持該草案,但草案受到否決。
主席先生,最近有人刊登大幅廣告,質疑港同盟的道德勇氣。作為港同盟的一員,尤其是涉及道德問題,我是不能沉默的。李永達議員說他年紀比較輕,不夠資格討論道德勇氣。我年紀比較大,雖也是不夠資格,不過資格比他多少許。
道德勇氣有很多種,提出一個理想,這是道德勇氣,堅持這個理想亦是道德勇氣,在極其艱難困苦當中,也不放棄這個理想,更加是一種道德勇氣。在昨天的討論中,我提及不論政改方案表決的結果如何,我會和我的兄弟姊妹奮鬥到底,一不怕罵、二不怕窮、三不怕坐牢、四不怕殺頭,這亦是道德勇氣。我們在極其困難的環境當中,仍然鍥而不捨,寸土必爭,我覺得這個是比較高唱理想,更加重要的道德勇氣。我們一方面有面對坐擁百萬大軍,可以下令出動坦克車、開機關槍的人,毫無懼色,這是我們的道德勇氣。另一方面,我們在很困難的環境當中,不怕別人誤解,這也是道德勇氣。
李柱銘議員在昨天的發言中,提及因為有人希望借刀殺人,所以我們要把刀收回來,當考慮決定這樣做的時候,很多人想我們會否給人誤解呢?甚至給自己內部的弟兄姊妹誤解?那麼我們做不做呢?假如我們有真正的道德勇氣的話,我們為大局著想,為了民主盡可能走前一步著想,也應該這樣做。不怕誤解,從大局出發,甚至要忍辱負重,我想這是更加難得的道德勇氣。我們對於一些朋友,不分敵友,從背後放槍射出來的子彈,我們沉著氣沒有忘記當前最主要的敵人和最重要的鬥爭,這是我們的道德勇氣。我希望以道德勇氣質疑我們的人,向我們學習這種道德勇氣。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