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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風雨聲82_就席揚案件回應詹培忠議員

第八十二篇 就席揚案件回應詹培忠議員

編者按:一九九四年四月,中國政府以《明報》的香港記者席揚犯了刺探和竊取國家金融機密罪名成立,將其判處十二年徒刑。楊森議員在五月十一日的立法局會議土,提出一項動議,促請中國政府尊重香港新聞自由,盡快釋放席揚先生。本文為司徒華當日的發言,發言內容主要針對詹培忠議員在其較早時的發言中對此項動議的攻擊。司徒華發言屢遭詹培忠干擾和打斷,本文將有關的贅語刪去。動議後來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我時常記得魯迅曾經引用一位法國作家的說話,這句話是這樣的:「最高度的輕蔑,就是連眼珠也不轉過去。」這三年來我對本局一些言論,都是採取這個態度。但是今日我打破常規,為何呢?因為我覺得輕蔑已經不能夠代表我的感情。我的感情是悲憤的。我擔心楊森議員稍後沒有那麼多時間回答詹培忠議員的問題,不如由我代為回答。他第一條問題是:「你們知否席揚的背景是甚麼呢?」詹議員說席揚當過解放軍、做過記者,他父親在香港的中資機構辦事。請問有這樣的背景是否有罪呢?即使有那樣的背景是有罪,中國的法庭有否以他的背景作為罪證之一去判他十二年徒刑呢?我們或者還有很多的背景不知道,詹議員可能比我們知得更多,所以認為席揚是罪有應得。我們不知並不是我們的罪過,而是有些人「黑箱作業」,所以使到我們不知道。

詹培忠議員所提的第二個問題是:席揚採訪並沒有在新華社備案,也沒有在十五天之前申請。環顧香港現在報導中國新聞的報章,是否寫每一條這種新聞的人都有在十五天之前向新華社申請採訪呢?假如是沒有的話,凡寫過這類新聞的記者都有罪。

他提出的第三個問題是:我們知否《明報》的控股公司是誰?我不知道,我亦不知道詹培忠議員有沒有成立公司。我不理他的控股公司是哪一間,我只是針對他現在的發言。

最後我亦想講一些輕鬆的說話。說到「國家機密」,在幾十年前,我看過一篇報導,當時赫魯曉夫訪問美國,他的大小二便都成為機密,要特別處理,因為拿到他的大小二便可以知道這個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健康狀況如何,所以當為機密並不為奇。餘此類推,有些人說,他父親可以在冷風當中走三公里,反映了他的健康狀況是怎樣。請問這是否又是洩露「國家機密」呢?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