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篇 不一而足的公屋管理問題
編者按:馮智活議員在一九九三年六月二日的立法局會議上,提出一項動議,促請政府就公屋及居屋的管理問題諮詢市民意見,並發表報告書。本文為司徒華在是項動議辯論時的發言,動議其後在表決中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我的選區——九龍東,約有百分之六十五的居民住在公共樓宇。
我曾在一些屋邨,就「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舉行過居民諮詢大會。但這些大會開始不久,大概不到半個鐘頭,參與者的發言幾乎全部都轉向對公屋事宜的投訴。主持者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也難於把大會的中心扭轉過來。
多次這樣的經驗,使我想到:假如在屋邨裡舉行投訴大會,是不是會更受到歡迎呢?
於是,我曾經用了五個晚上,每晚兩個小時,在德田、藍田、翠屏、牛頭角上邨、坪石五個屋郎,舉行了投訴大會。其實,並不是甚麼大會,只是在公共的地方,擺了幾張檯凳,由我和義工接見來投訴的居民,記錄下投訴的個案,事後加以處理。投訴事項,亦不只限於公屋事宜。
在這五個晚上,十個小時內,我共收得投訴個案三百一十四個,除了其中有九十七個個案是關於要求減租、調遷、恩恤調遷、反對富戶政策之外,其餘的二百一十七個,都是關於公屋管理的,即佔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九,超過了三分之二。
此外,這兩年來,我在我的議員辦事處,另接得二百八十八個投訴個案,其中有一百五十五個是關於房屋問題的,約佔百分之五十四,這些房屋問題,絕大部分也是涉及公屋管理的。
關於公屋管理的投訴,內容分類有:鹹水供應、漏水、衛生清潔、噪音、高空擲物、電梯、養狗、治安、行人通道、非法泊車、小販、建築材料、裝飾等等。
房屋署的管理人員,是知道居民這些投訴和不滿的,但採取怎樣的態度呢?我說說自己的經歷。
收到每個投訴,我總寫信給有關部門,副本送投訴者,其後用電話跟進。我在某個屋邨開完投訴大會後,向該屋部管理部門發出了幾十封關於投訴個案的函件。約兩星期後,碰見了這屋邨部門的管理人員,他笑對我說:「華叔,乜你近來轉咗行做寫信佬咩?」由此可以想見,普通居民的投訴,會得到怎樣的反應。
一個居民告訴我,屋那從來都是禁止養狗的。有一次,他去辦事處交租,看見另一個居民,抱著小狗,也去交租。辦事處的職員,看見被抱著的小狗,不單不說公屋屋邨是禁止養狗的,反而去撫摸小狗,說:「你的狗仔真有趣!」這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例子。
香港約有半數的市民,居住在公共樓宇。公屋的管理,與他們每天、每小時、每分鐘的生活都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可以說,公屋管理與他們時刻有切膚的關係。管理不善,他們有切膚之痛,使他們不能安居,所以難怪他們對公屋管理比對「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更為關注。
公屋管理,其中有不少老大難的問題,愈不設法解決,就愈變得更加老大難。這是關乎接近半數香港市民的安居問題,有關當局切不可等閒視之,應從速加以徹底的檢討,尋求出徹底的解決辦法。檢討和尋求解決辦法,都必須發動公屋居民參與,進行過程要有群眾觀點,走群眾路線,這樣才會是有成效的。
有人說這個動議「有姿勢,無實際」。我希望說這話的人,自己到公屋嘗試居住,或到公屋內與居民交談。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