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 立法局代表甚麼人的利益?
編者按:在一九九一年度的立法局會議上,香港政府提出《一九九一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政府的解釋是為了挽救前景不樂觀的針織業,需要修訂原有的商品說明條例以減低廠商的生產成本,令到香港能夠和南韓及台灣的同業競爭。但草案的內容對香港的針織業工人做成打擊,司徒華對此草案投了反對票,但草案最後得到通過。司徒華的發言日期是九一年七月十七日。
主席先生,令天,是本屆立法局的最後一次會議。有人曾建議,押後討論這條例(修訂)草案,但被堅決拒絕。為甚麼呢?也許他們清楚:在這一次最後的會議上,這條例(修訂)草案,是肯定會通過的。假如押後,留待有了直選議員的新一屆立法局,便沒有那麼大的把握了。
這條例(修訂)草案,公然傷害勞工界的權益,但卻肯定會通過,這說明當前立法局作為整體來說,代表著甚麼人的利益,只照顧甚麼人的利益。佔絕大多數的勞動市民:你們願意這種情況永遠存在嗎?你們願意看見,在新一屆立法局,仍然一次又一次地,肯定會通過公然傷害勞工界利益的法案嗎?假如你們想改變這樣的現實,除了依靠自己團結的力量和工會外,更要珍惜今年九月十五日直接選舉自己手上的一票,要使未來的直選議員能夠代表你們的利益。今年九月十五日直選,是你們維護自己權益而鬥爭的另一種模式,比請願、遊行、絕食等,更值得重視的一種模式。
有人曾保證:不會因通過這項條例(修訂)草案而解僱一個縫盤工人。怎樣保證呢?能不能通過一條法案去保證呢?這簡直是「貓哭老鼠」。不論黑貓白貓,凡是貓都吃老鼠。根據港府提供的資料,搬遷縫盤工序,只減低約百分之二的生產成本。為此,老闆們竟不惜打爛九千五百縫盤工人的飯碗,直接損害二萬多毛衫工人的利益和就業機會。這樣的老闆,你能相信他們不唯利是圖,放棄利潤而不解僱工人嗎?假如你相信,就是相信貓不吃老鼠。成衣製造業職工總會給各立法局議員的一封信上,這樣說:「我們毛衫工人不是月薪制,而是件工制,是靠有工開才可有工資。倘若僱主不解僱,但減低工資或吊鹽水,我們也會被逼離職,這樣,僱主連遣散費也可節省。更何況,僱主保證不會因這法例解僱任何工人,但若他們以其他理由解僱’我們又有何辦法?」請大家聽一聽勞工們對所謂「保證」的回應!
主席先生,雖然我估計,今天肯定會通過這項條例(修訂)草案,但我仍然要表示我的鮮明的反對立場。反對這項條例(修訂)草案的議員,可能只是少數,但這是光榮的少數,光榮的孤立。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反對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