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教子
他寫了兩篇教訓兒子的文章:《誡子書》與《又誡子書》。 公元二七四年,他去世後四十年,編寫《三國志》的陳壽,收輯他的遺文共二十四篇,成書《諸葛亮集》。但很可惜,該書沒有流傳下來。我們現在所讀到的諸葛亮的文字,大多散見各種志籍和類書,是間接保留下來的。上述的兩篇文章,就載在《太平御覽》上。 《誡子書》全文如下:「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淫慢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治情。年與時弛,意與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窮廬,將復何及!」 「靜」:不是簡單地沒有噪音,而是一種沒有任何雜念干擾的精神專注境界。「儉」:是節儉樸素的物質生活。「澹泊」:不追求而且看輕名利。「明志」:「明」作動詞,使志向更鮮明堅定。「致遠」:對事物有深刻透徹的認識。「淫慢」:奢逸懶散。「勵精」:努力求上進。「險躁」:心胸狹隘,性情浮急。「治性」:陶冶塑造性情。「接世」:參與社會服務,做一番事業。最後一句:年紀和時光荒廢了,意志和日子失去了,有如枯木落葉,不能成才,悲哀地留在家裡,那時後悔也來不及。 我以為,其中的一個「儉」字最為重要。不能「儉」,就不能「澹泊」;不能「澹泊」,就不能「寧靜」;不能「澹泊」和「寧靜」,就不能「明志」和「致遠」。 這是諸葛亮臨終時,諄諄告誡他的八歲兒子諸葛瞻的。這是他的一生經驗的總結。這八十六個字,成為諸葛氏後世子孫的家訓;對其他所有的人,也很有教育意義。 另一篇《又誡子書》全文如下:「夫酒之設,合禮致情,適體歸性,禮終而退,此合之至也。主意未殫,賓有餘倦,可以至醉,無致迷亂。」 諸葛亮認為:設酒宴客,合乎禮節,可以表達感情,使身心舒適和恢復本性。禮節盡了,主客退席,這是最好的。若主人意猶未盡,客人也未疲倦,可以喝到醉,但不可醉到神志不清。 他為甚麼談飲酒呢?那時蜀國飲酒之風甚盛,一些重要官員如蔣琬、劉琰、費褘等,都因醉酒誤事。劉備曾下令禁酒,但有禁不止。諸葛亮則體恤民情,卻認為不必禁,以適可而止去勸導。 那時候,兒子諸葛瞻還很年幼,不會參加宴會喝酒,為甚麼以此去教訓他呢?原來對象不是他,而是諸葛喬。諸葛亮久婚而無子,便把在東吳的哥哥諸葛瑾的次子諸葛喬,接了入蜀,作為嗣子,後來嫡子諸葛瞻才出世。喬比瞻年長十多歲,入蜀時已是成年人,《又誡子書》是寫給喬的,也借此告誡蜀人。 這樣看來,《又誡子書》比《誡子書》早寫,而且題目也該互調才合。但在內容上來說,《誡子書》卻重要得多。 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三言堂》選輯之六 又綠江南(2009年7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