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公民教育營
一九八二年,香港舉行了首屆區議會選舉。八五年,舉行了第二屆,並開始了立法局功能組別的選舉。接著,爭取八八年立法局直接選舉的呼聲也出現了。雖然,小學生還沒有投票權,但也應該對他們進行有關選舉的公民教育的。
八七年,十二月的學能測驗後,六年級的功課已沒有那麼緊迫。我校便在烏溪沙,舉辦了一個五、六年級共八班同學參加的,為期三日兩晚的公民教育營,主題是選舉。選舉甚麼呢?由約三百個同學,一人一票,選出這次公民教育營的營長。這營長,只是一種榮譽,不但沒有甚麼實質權力,而且在公民教育營結束後,便連名銜也沒有了。
經同事們詳細的討論,這樣去貫徹這次公民教育營的主題:
一、把這三百多個同學,以抽籤方法,混合分為四個大隊,每個大隊各不同班級的人數均等,約八十人左右。
二、每個大隊,分別進行討論,提出改善校務的意見。
三、每個大隊,以一人一票選出本隊的營長候選人,由他代表本隊參選。
四、這候選人,歸納了本隊對改善校務的意見,再經全隊討論加以修改,作為政綱,在選舉大會上發表。
五、在選舉大會上,候選人發表了政綱後,其他各隊的同學即場提出質詢。
六、各大隊都擬出宣傳計劃:在營內張貼手寫的標語海報;在候選人發表政綱前,各隊派出小組助選,上台表演,呼口號;印製和派發油印傳單,等等。
七、最後是由全體同學投票,在四名候選人中選出一名營長。點票、監票工作,由各大隊選出代表負責。
八、我作為校長,在公民教育營結束後的第一個周會上,對四名候選人所曾提出的改善校務的意見,作出回答。
同學們都很投入,競選簡直進行得如火如荼,尤其是小組表演,創新而又五花八門。我在投票前,作了簡短的講話:不要偏袒本隊的候選人,要公正,哪一個候選人和他的大隊表現得好,就投他一票。
二○○○年四月七日
《三言堂》選輯之二:隨風潛入夜(2001年7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