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誓詞與遺囑

誓詞與遺囑

誓詞,是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時的誓詞;遺囑,是他逝世時的遺囑。

一一年,辛亥革命成功後,十七省的四十多個代表舉行大會,每省一票選舉臨時大總統。先生以十六票當選,時年四十六歲。一二年元旦上午,他從上海乘專列火車,下午五時抵達南京,受到群眾高呼「共和萬歲」的熱烈歡迎。當晚十時,就職慶典在臨時總統府舉行。以帶廣東口音的國語,他宣讀了親自撰稿和書寫的誓詞:

「傾覆滿州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國民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辭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全文共八十一字。

二四年十月,馮玉祥於北京發動政變後,邀請先生北上,共商國是。他從廣州經香港、上海,繞道日本,由天津到北京,舟車勞頓,途中已病倒。抵京後,經各方精心診治,未見起色,反愈來愈沉重。人們不能不考慮他的後事,請他留下遺囑。最後,他留下的遺囑有三份:《政治遺囑》、《家事遺囑》和《致蘇聯政府遺書》。第一份,即不少人都能背誦的:「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第二份說:「余盡瘁國事,不治家產,遺書籍、衣物、住宅,均付余妻宋慶齡為紀念。余之兒女,已成長,能自立,望自愛,以繼我志。」第三份是給列寧的。

據兒子孫科和秘書黃昌谷的回憶,遺囑是汪精衛起草的,並經當時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通過。

二五年二月廿四日,先生病危,汪、孫科等人,來到病前,並請宋慶齡暫出病房,說同志們要求留下教誨之言。先生問:你們要我說甚麼話呢?汪說:我們已預備了幾句,讀給你聽,若你贊成便請簽字;如不贊成,便請另說幾句,我們記下來,也一樣的。先生說:很好。汪先把寫好的《政治遺囑》的稿讀了,先生表示很滿意。汪又讀《家事遺囑》,先生也表示滿意。正要簽字時,聽得宋的哭聲,先生說:暫且收起罷,我還有幾天命的。三月十一日︱︱逝世前的一天,先生在宋把手腕之下,簽了這兩份遺囑,並囑死後立即公佈。汪作為「筆記者」及其他在場的人作為「證明者」,也都簽了名。

死後,葬南京紫金山中山陵,內有兩雕像:一座像,穿長袍馬褂;一臥像,穿中山裝。這是黨內左右兩派不同的主張,經爭論而妥協的結果。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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