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駁嘴」
「駁嘴」
這詞語,經出自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官的口後,名噪一時而流行起來,在言談間,常常聽到有人套用。當你聽到,或也去套用時,是否曾細味那「始作俑者」的心態或潛意識呢?是否細味得其中的問題來呢?
這是一個廣東俗語,我孤陋寡聞,可不知在中國其他地方是否也通用,或有同義的俗語。只知道,在廣東俗語中,有另一俗語--「頂嘴」,含義和詞性是相近的。「相近」而非「相同」,因我以為,「頂嘴」比「駁嘴」態度更差一點,貶義更稍大一點。
「駁嘴」是帶有犯上的詞性的。平輩之間,或長輩對幼輩,如有不同意見,提出反駁,引起爭辯,不以「駁嘴」去比喻。只有子女對父母或學生對師長之言等等,反駁而頂回去,態度往往是不禮貌、含對抗性的,這樣才貶之為「駁嘴」;而且,還有江澤民面斥香港記者的「幼稚」、「簡單」、「無知」的判斷。
為甚麼偏以這個詞語,去比喻與上級有不同的意見而提出呢?是不是有較好一點的詞語呢?於是,我以為這不僅是一個用語遣詞的關乎語文水平的問題,還涉及心態和潛意識。
直諫、進言、諍勸、爭論、辯駁……等等,這些都是較好一點的詞語,雖然沒有那麼通俗生動,但不帶有「幼稚」、「簡單」、「無知」的自貶。「直諫」有時也用於以下對上,但卻顯得堂堂正正、光明磊落。
養育我者父母,教導我者師長,這應該有別於上下級的關係罷?尤其是公務員隊伍中,同是公僕,同是為市民服務,職位權力雖有高低大小,但不應該有尊卑之分的。倘要找真正的「衣食父母」、「米飯班主」,市民才是。
「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關乎公務,決策的正確或謬誤,影響到社會和市民;倘有分歧的意見,更須理直氣壯辯個水落石出,辯出真理來。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有這樣的一條:在集體討論中,倘有不同的意見,經表決後,少數服從多數,少數者須執行決議,但可保留意見;下級服從上級,下級不同意上級的指示,仍須執行,但也可保留意見。話雖這樣說,但黨內鬥爭一起,往往翻出陳年老賬來清算。在廬山會議上,毛澤東就翻出彭德懷曾反對過他的老賬;「六四」事件中,趙紫陽有不同的意見,他自此的命運怎樣?
自稱「駁嘴」,雖然謙卑,倘真的去「駁嘴」,恐怕秋後處境也不大妙的。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六)望斷天涯(2002年1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