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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一則尋犬啟事

一則尋犬啟事

這故事,刊於內地雜誌《故事會》本年(○一年)第四期。很可讀,特此轉述於下,與讀者們分享。

某日,紐約的幾家大報,同時登出一則「尋犬啟事」:莫爾斯先生失了一頭名叫貝比的小狗(附有照片),尋回者可獲酬金十萬元。登出後,電話和送狗來的人不絕,但都找不到貝比。

三天後,莫的六歲兒子湯姆,也失蹤了。晚上,來了一個電話,對方宣稱綁架了湯,向莫勒索一百萬元。莫說:沒有那麼多錢。對方哈哈大笑起來,說:你為一頭小狗,竟懸紅十萬元,怎麼會為了自己的骨肉,卻拿不出一百萬元呢?莫有苦自知,只能說考慮一下,明晚再答覆。對方警告:不要報警,否則便撕票,湯姆活不了。

翌日晚上,勒索者又來了電話。莫說確實拿不出一百萬元,並把為甚麼懸紅十萬元的原委,告訴對方。原來莫的姑母,早年嫁到法國,膝下無兒無女。丈夫死後,遺下一大筆遺產。她晚年回到美國,希望死後葬在老家。因為性情怪僻,沒有甚麼朋友,過孤獨的生活,只有心愛的寵物小狗貝比陪伴。她去世時,恐怕無人照顧這小狗,便立下這樣的遺囑:遺產五千萬元,歸小狗貝比所有,只有等到牠正常死亡後,這筆遺產才由她唯一的親人︱︱侄兒莫爾斯去承繼。這即是說,假如小狗出了意外,莫便一無所有,空歡喜一場。因此,姑母去世後,莫辭掉一切工作,專心照顧小狗,以等待它壽終正寢的一天。他停職多年,已負債纍纍,但又不願因小狗失蹤而失去遺產的第二承繼權,才懸紅十萬。他願意把屋子賣掉,盡把所得去作贖款,贖回兒子。

對方聽了,嘆了幾口氣,說:我們可謂同病相憐了。我也因為兒子被綁架,為籌贖款而傾家蕩產,才鋌而走險,做犯法的勾當。我放了你的兒子,待你真正領得遺產,才來找你罷!湯姆回家了,父子兩人相擁大哭。莫想到,為照顧小狗放棄工作,實在是浪費生命;這次,甚至幾乎送掉了兒子的生命。他決意不再期望接受那筆姑母的遺產,回復過正常的生活。

他約同了律師,帶湯姆和姑母的遺囑,到姑母的墓地去,要在墳前燒掉這遺囑。來到墓地,湯姆走在最前,突然尖聲大叫:「貝比在這啊!」走近一看,貝比果然躺在碑前,但已死去多日。

二○○一年五月二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六)望斷天涯(2002年1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