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鞭在手矜天下」
約兩年前,我曾因書名號(《》)和引號(「」)的用法,和《明報》的編輯部吵過一次。編輯部按自行制定的「本子」:規定書名才用書名號,書內的篇目或一篇文章的題目,硬要替你改用引號。
最初,我向頭頭們反映了不同意這個做法,回應是:這是「按本子辦事」,無動於中。於是,我在該報《三言堂》專欄提出質問:
「立下這樣的規則,有何根據?」「我懷疑《明報》的編輯們,是否能分辨得出,所有的文章曾否結集為書,該用書名號還是引號。一部《四庫全書》,豈不是一網打盡不少古籍嗎?」其實,他們往往不能分辨,把一些文章題目當作了書名而「為德不卒」的。
經此一役,再沒有硬把一些文章題目的書名號改為引號了。我奇怪,為甚麼有人這麼執,總念念不忘要把書名和篇名分開。最近,這陰魂又復活了,這回,不是把篇名的書名號改為引號,而是改為單書名號(〈〉),只限書名才用雙書名號(《》)。我曾去電話查詢,答案又是「按本子辦事」。
據我所知:不論是書名或篇名,一概用雙書名號,當在雙書名號之內要再用書名號時,才用單書名號,例如:《評魯迅的〈阿正傳〉》、《論龔自珍的〈己亥雜詩〉》、《〈紅樓夢〉啟示錄》、《〈吶喊〉剖析》。這正如單引號和雙引號,一概先用單引號(「」),在單引號內再用引號時才用雙引號(『』)。上面的四個例子,前兩個是文章的題目,內又分別有篇名;後兩個是書名,內又分別有書名。假如按《明報》的「本子」,硬要把書名和篇名區分而用雙書名號或單書名號,可不知該怎樣去標點了。
其實,我兩年前提出的質問,今天仍然可以用來質問編輯們這樣去區分使用雙或單書名號的。
還有,在《「吾頭可斷申公豹」》一文(編按:見《悲欣交集》頁一一九)中,我寫的「痲瘋」,被改為「麻風」。當然,我知道是通用的;既然通用,為甚麼一定要「一統」呢?難道你能夠把漢字中的通用字,完全「一統」了嗎?
「一鞭在手矜天下」(聶紺弩),這詩句用香港俗語來說,意近「住 Do」。權力在手,就要將地盤變為「一統江山」,這樣的潛意識是可怕的。
二○○一年一月六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六)望斷天涯(2002年1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