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蜜瓜
暑假,一位舊同事到訪。她在教協會,買了我在《明報‧三言堂》專欄的結集(《捨命陪君子》、《猶吐青絲》、《胸中海嶽》),共十多本;還開列一張名單,請我在書上按名單寫上姓名和簽名。原來名單上的學生,都是我曾在該欄寫過,而她也認識和聯絡上的。她要把書贈給他們;還有一些未聯絡上的,便託其他同學去打探,找到了也贈書。我覺得,她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非常感激。
她還帶來一疊舊照片,指點:這是誰,就是你某篇文章寫過的,他現在的職業是甚麼。其中的一張照片,背景是郊外,我拿小刀,在一張長石上,小心翼翼地把一個小蜜瓜切成一小塊一小塊;旁邊站七、八個小孩子,全神貫注、垂涎三尺地望那蜜瓜。經她提醒,我才想起這一件往事。
學校旅行,我總鼓勵學生組成小組,合夥科錢購買食物,培養合群的精神,但他們都沒有這樣做。查問一下,原來家只給他們車費,食物大多是從家帶去的。所以,有人帶幾片「枕頭包」和一小袋沙糖,如有一小罐鷹嘜煉奶,便算得豐富了;有人帶飯,飯面上放一些菜;誰有一個小蘋果或橙子,都會引來同學們羨慕的目光。
那次旅行的目的地,是大埔公路旁近馬騮山的一個公園。不知怎的,那七、八個同學,竟能科錢合資買了一個小蜜瓜,大抵是每人出兩三毫子罷?
要吃蜜瓜了!怎樣把蜜瓜切開,分給每人一塊,才是最公道的呢?討論的結果:校長是最公道的,由他來切開蜜瓜,分給各人。於是,我便在那長石上,為他們切開,那麼小心翼翼,就是要盡量把每一塊都切分得同樣地大小。
憑肉眼和手去切分,總不能每塊完全大小一樣的。怎麼辦呢?怎樣做,才算最公道呢?我要他們猜拳,勝出的排先,輸了的排後,排出一個次序來。排先的先選,按先後次序,每人選取一塊。
他們都大叫贊成,於是,又捲起了一陣猜拳的熱潮,猜得興高采烈。
蜜瓜分了,吃了。我問他們:校長這樣做,是不是公道?他們高聲回答:公道!公道!
與這位舊同事,同溫這件往事,大家心都充滿溫馨。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四)去尚纏綿(2000年7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