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匪派考古學」的邏輯
魯迅的一篇雜文,題目很奇特而又長:《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學匪」派考古學之一》。單這題目的懸疑,已很能引起讀者的興趣;但讀時必須細心,才能領悟其邏輯所推論出的微言大義。
該文先說,漢朝倡伎穿着「利屣」(尖頭的鞋),以便起舞時的腳的動作。久穿了,便「趾斂」(腳趾斂鏥)。倡伎是時裝的先鋒,於是,「利屣」和「趾斂」,漸漸地、久而久之地、一代一代地更為流行了。
人們並不滿足,以「趾斂」的尖尖的腳為美,更走向極端,要把腳「小」起來,並認為這才更美,且以三寸為標準。要腳「小」到三寸,那就非纏足不可,寧可走不成路,搖搖擺擺。走向極端,就是非中庸,中國人頗不免於過激,所以才提倡中庸。
以此邏輯推論,一些人忽然大談養生之道:注意休息、小心飲食、重視衛生、常做運動,儼然衛生家,往往正是他的健康欠佳的反映。孔子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是為了易於消化;「不撤姜食」,是以姜作暖胃藥。這證明了他患了胃病。那時候,土磨麵粉多含灰沙,道路又崎嶇不平。他坐在馬車上,周遊列國,到處奔波,一巔一頓,胃因而下墜變大,得了「胃擴張」的病。
該文最後畫龍點睛,報載:「有人由郵政局致宋(慶齡)女士之索詐信件,業經本市(上海)當局派駐郵局檢查處檢查員查獲,當將索詐信截留,輾轉呈報市府。」魯迅說:「看了之後,切不可便推定雖為總理夫人宋女士的信件,也常在郵局被當局派員所檢查。」
律政司梁愛詩,解釋不檢控胡仙的兩大原因,是證據不足和公眾利益。輿論哄然:只說第一個原因便可,何必說出第二個;她連第二個也說了,證明其誠信;她的水平和能力,不足以負此責任;她沒有政治智慧……。
我是由此事而想起了,魯迅這篇題目很奇特而又長的雜文的。向讀者介紹這篇文章,就是籲請,千萬不要以這「學匪派考古學」的邏輯去推敲:「證據不足」是的確的;「公眾利益」也是的確的;同時說出兩個原因,是必需的;她的確很誠信;她這樣地解釋,才足以證明其水平和能力,與律政司的職位名實相副;這是她的高度政治智慧的表現……。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胸中海嶽
《三言堂》的「一言」(之三) 司徒華
P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