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印不是鞋子
在上周立法會的辯論中,「目標為本課程」,幾乎成為了眾矢之的,被批評得體無完膚。雖然沒有作記名投票,只是舉手,亦可看見動議是一致通過的。教統局局長王永平答辯時,一方面仍「死雞撐飯蓋」,說「目標為本課程」有甚麼甚麼好的元素;另一方面則宣佈作適當的改善,並鼓勵學校自主和彈性去推行。好一個「自主和彈性」,實際上是打了退堂鼓,只不過還遮遮掩掩罷了。雷厲風行地推行了三年,鬧得天怒人怨,糟蹋了多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呢?誰應負起這責任?有沒有汲取和汲取了些甚麼經驗教訓呢?
我想起了《莊子‧天運》中,有關孔子和老子的軼事的記載。
孔子向老子請教:我以六經的道理,游說天下許多國的國君,向他們講述先王之道,但沒有一個採用我的主張。是甚麼緣故呢?
老子說:你所說的道理,有如腳印。腳印是鞋子踏出來的,腳印並不等於鞋子。
孔子聽了,三月不出門,終於領悟了老子所說的話。他再去拜訪老子,說:我懂得了!
「迹豈履哉」(腳印不是鞋子)。我由老子這句話想開去:腳印固然不是鞋子,但鞋子也並不是道路,更不是目的地。以為腳印就是鞋子,是食古不化的教條主義。以為穿上了鞋子,就是找到了道路,就是到達了目的地,說得輕一點,是形式主義,說得重一點,是沒有腦袋的傻瓜。假如有人穿上了米高‧佐敦的球鞋,就自以為有了那麼好的身手,這不是傻瓜嗎?
穿上鞋子,當然好走路。但鞋子有大小不同的尺碼,而且走不同的路要穿不同的鞋子。穿上了過大或過小的鞋子,恐怕比赤腳更不方便;穿上了游泳的蛙鞋去爬山,不但寸步難行,還會滾下山來。即使穿的是適當的鞋子,有了指明方向道路的地圖,還要用自己的氣力,一步一步地走去,經過跋涉才到達目的地的。
「目標為本課程」,也許是一雙鞋子罷?一味還在以這是一雙好鞋子去抵賴,卻沒有看看它的尺碼,更沒有看看那地圖是否準確。孔子三月不出門,有關官員應反其道而行之,出門三個月,到學校去向校長教師請教,或許能終於說:「我懂得了!」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胸中海嶽
《三言堂》的「一言」(之三) 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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