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後》

《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後》

這書的作者,是章含之的前夫洪君彥。

零四年二月,《明報》預告:與該書同名的長文,將會連載。二月二十三日,第一篇見報;其後,接續連載了兩篇。二十六日,突然刊出《作者洪君彥停稿啟事》,說:「今應女兒洪晃的請求,續稿暫停。」大抵編者覺得,難以向讀者交代,所以,同時刊了這啟事的手跡。

當時,我在三月八日的《明報‧三言堂》,寫了一篇《家醜不可外傳》,質疑:是洪晃建議父親去寫,說出離婚真相的,為甚麼又突然請求停寫呢?實在是難以了解的「出爾反爾」!

我還說:「在動亂殘酷的歲月,家事總打上國事的烙印,一些『家醜』往往是『國醜』的產物。時代的一般記述,大多只從大事著眼;家事和『家醜』都是親歷、具體、細緻的,從另一方面更深刻反映出國事和『國醜』。」

我這一篇文字,被收入該書作為附錄。毫不介意,只以為事前事後全不知會,禮貌不周。

現在,全書出版了,當然先睹為快。《前言》中,對零四年的「腰斬」作了小小的補充:章含之病危,洪晃擔心影響她的病情。我對此未能完全釋然,為甚麼當時聽不到章病危的一點消息?

讀完了全書,有小小失望。記述的大多是個人之間的恩怨,未能反映出「家事總打上國事的烙印,一些『家醜』往往是「國醜』的產物」。我覺得,洪君彥到底是一個厚道、性格有點兒懦怯的君子。

反而附錄中的三篇文章《多維歷史,兼聽則明》(耿一剛)、《大紅門背後》(石樹)、《長恨人心不如水》(李捷),寫得直率尖銳得多,填補了我上述所說的「小小失望」。

其中談到,章含之做毛澤東的英文教師。「多半還是為她的容貌氣質和大家風範所吸引」;「是聰明政治領袖的精神娛樂」。其實,潛意識中有意淫的味道。還有:章與喬冠華婚後,對前妻兒女的苛待;兩人與江青的關係等等。別人倒鳴不平地,替洪君彥說了出來。

我總的感覺是:章含之是一個小江青,是一個最終未能得逞的江青;她敗壞了喬冠華,使他負上歷史的污名。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十六)青山不老(2008年7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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