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弱勢者的「怒吼」
「全力支持政制改革」的整版廣告,顧明均在其署名之前,寫上「堂堂正正,有名有姓有良知的老伯」的字,在其後又寫上「怒吼」兩字。
於廣告刊出的同日,他還分別向中央警署報案和立法會申訴部求助,質疑早前刊登廣告,反對政改方案的七十八歲長者是涂謹申虛構,目的是煽動市民上街,要求涂及該長者挺身澄清,否則是別有用心擾亂社會安寧。
面對權貴的恐懼
我想起了一個真實的小故事。一九五六年二月,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次代表大會上,發表關於史太林的秘密報告,揭發史統治時的種種暴行。一個與會者,寫了一張不具名的字條,傳到台上,問赫魯曉夫:「你當時在哪裏?你為甚麼不反對阻止?」赫魯曉夫讀出了字條,問道:「這是誰寫的?請舉手!」即時全場鴉雀無聲,也沒有一隻手舉起。赫魯曉夫接著便說:「當時我就像你們現在這樣,不敢挺身而出,否則,我便會消失,此刻不會在這裏作這個報告了!」
言論自由,包括用筆名或匿名的自由,尤其是與權貴對立的弱勢者。值得深思的倒是為甚麼理直氣壯的意見,也有人用筆名或匿名呢?使人有所顧忌或感到恐懼的氛圍環境,是誰造出來的呢?
「惡法統治」非法治
我們且再來看看,顧明均是怎麼樣「堂堂正正」地「怒吼」的。
他說:「沒有國,哪有家?」這六個字熟口熟面,原來是○三年民建聯支持二十三條立法,到處掛滿的宣傳街板上的口號。當時已被批得體無完膚,現在又從倉底挖出來。為甚麼普選,竟涉及「沒有國,哪有家」呢?難道已實行普選的地方,全都國破家亡了嗎?
他說:「沒有法治,哪有民主?」竟然不懂得,法治的大前提是,立法者要經民主選舉產生,法律要由他們經民主程序制訂,否則便有惡法,「惡法統治」不是真正的法治。
他說:「中央選拔曾特首」。按《基本法》規定,特首是特區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的,只報人大常委會批准而已,並不是「中央選拔」。難怪他反對普選了。大抵要到了普選也必然是中央欽定的人當選的時候,他才贊成普選,才是普選的「客觀條件」存在了。
站在權貴的一邊
他說:「急於變天是否真正民主?」他懂不懂得「變天」是甚麼意思?為甚麼民主的普選竟然是「變天」?《基本法》規定了: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那麼,不論「急於」還是「最終」,豈不是總要「變天」的嗎?「變天」兩字,不但言重,而且帶有恐嚇性。
他站在權貴的那一邊,面對弱勢者,無所顧忌和恐懼,甚或有所得著,難怪他那麼「堂堂正正」、「有名有姓」地「怒吼」了。然而,是否「有良知」呢?
(原載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蘋果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