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開筆寫揮春
明天,是二○○六年的元旦,我即開始為市民寫丙戌年的揮春。因為春節比往年來得早,一月廿九日便是年初一,所以落區寫揮春,也提前了。先到各地區去,周一至五,上午十時至正午,下午四時至六時,每天兩次;周六及日,下午一時至六時,在旺角或銅鑼灣行人專用區。一月廿三日(年廿四),轉到維園年宵市場,頭四天只在晚上七時至九時;後兩天,年廿八由下午四時至十時,年廿九由下午三時至年初一凌晨二時。排期很密,我相信體力還可以應付得來的。
過去,在各地區寫揮春,全不收費。今年,卻設一個捐款箱,隨緣樂助,多少無拘,希望藉此為支聯會籌得一些經費。
也許因我已卸任立法會議員,近個多月來,在地鐵、街道、食肆,碰見不相識的市民,問我今年還寫不寫揮春的,比往年的多。我很高興地答道:「一定寫!一定寫!」我希望繼續年年寫,能夠再寫十年。
回想起來,我是在八九年「六四」事件後的九○年春節前,開始為市民寫揮春的。最初的兩年,只在維園年宵市場的支聯會攤檔;其後便到地區去,主要是我的選區觀塘。不經不覺已十七年了。我猜測,最初義務為市民寫揮春的,或許是我;漸漸不少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也這樣為市民服務了。「但開風氣不為師」。我覺得,這是一種很好的服務。市民把來年的願望告訴你,你又寫了下來,並祝他們的願望能夠實現。還有甚麼更值得去做的事呢?
不少市民,都不大願意取已印好的現成的揮春,總喜歡看著你親筆寫給他的那一張。好些時,還會問我:平時,你花多少時間去練習書法?說實話,我已四十多年沒有練習書法了,這十多二十年來,只應朋友索字而執筆,以及每年為市民寫揮春。所以,這兩者都是我很樂意的,因為可藉此,以練習一下書法。
年輕時,有幾段時間,是頗練習過書法的。第一次,是在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後,十月從故鄉返港,因學校大多未有恢復,停學在家。為了排遣時間,便天天寫毛筆字,為時約半年。第二次,約在四八年,初讀魯迅的文章,不大看得懂,索性用毛筆小楷,一字一字工整地去抄。《野草》全書,我就通抄過一次。抄過了,果然多懂得了一些,而且書法也有了進步。第三次,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我任職校長,兼管上下午班,每天在學校進午膳。飯後,有點渴睡,為了趕走睡意,便端坐挺腰懸肘,臨帖寫字半小時。果然,睡意消失了,精神又抖擻起來。
有人說,書法家大多長壽,因寫字有益身心。我對此是相信的,每一提起筆,便全神貫注,心境寧靜,呼吸緩慢,忘懷身外,有如在做氣功。我曾在維園,一口氣寫了十三個鐘頭揮春,也不覺疲勞。有時因為太專注,很熟的朋友叫在揮春上寫上他的姓名,我卻一時無法想得起,要他告訴我。他有點愕然,我也啞然失笑。
祝大家新年快樂!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