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的新聞
俗語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我偏偏來介紹狗咬人的新聞,而且不僅是一則,卻是一連串的,都曾在報章上報道。
事件發生在加拿大的卡加利市。讀到這故事時,很感親切,因為在九七年復活節假期,李柱銘、鄭家富和我,曾到該市為民主黨籌款,受到當地華僑熱情的接待和協助。這是一個很可愛的城市,寧靜、清潔、民風純樸、風光優美。郭全本老師,晚年移居並病逝在那裏。
一隻被綁在門口的牧羊狗,把路過的小孩咬傷了。兩名警察聞訊趕來,但沒有辦法把像發了狂的狗制服,於是發射九顆子彈打死了狗。翌日,當地報章都就此事刊登了新聞。這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但卻有下文。
幾天後,牧羊狗的主人安德森太太被起訴,罪名是沒有管好她的愛犬,傷害了他人。但她不服,向法庭聲辯:她的狗是綁在門口的,過路的人倘不是侵犯宅院,牠不會咬傷任何人。經過幾天的調查後,法庭判決安德森太太敗訴,除了罰款還要賠償傷者。當地報章,又刊登了這個新聞。
又幾天後,加拿大卡加利養狗協會,在報章上發表一份聲明,說:「警察不該如此殘忍對待一隻綁在門口的牧羊狗,何牠是一隻盡忠職守看守著主人宅院的狗。即使牠一時發了狂似的,不能制服,也不該被殺。就是要殺了牠,為甚麼要開九槍呢?這兩名警察,要不是生性殘忍,就是槍法奇劣。這樣的人,是不是有做警察的資格呢?」
警方對這個聲明,極為重視,立即請了法醫官來,為這隻被打死了的狗,解剖及驗屍。檢驗的結果是:這九槍都打中狗的要害部位,但因牠太大,皮毛很厚,頭的八槍的子彈,都未能穿過牠厚厚的皮毛達到要害處。法醫官的報告,在報章上發表了。
輿論一時熱鬧起來,各種意見又見諸報章:「我們的警察,所採用的武器是否太落後呢?」「使用這樣落後的武器,市民的安全靠誰來保護?」「警察的經費,是不是不足去購買新的武器?」「我們納稅的錢,到底用到哪裏去了?」……
市政府為此召開了特別緊急會議,接著,報章頭條新聞報道:「市政府議決,立即進口一批新式手槍,去裝備我們的警察。」新聞還附有新舊兩式手槍的照片,開列測試兩種手槍性能(如射程)的對比。市民對這樣的結果,很是滿意。
由狗咬人開始,到警察更新武器,一連串的新聞寫上了句號。由此看來,「狗咬人」並非「不是新聞」,由這「不是新聞」的「新聞」,順籐摸瓜地,最後接觸到市民的安全、稅款的運用、市政府的職責。有時,不要看小「不是新聞」的「新聞」。
我著眼的不是這一連串的新聞,而是民主和法治。如果沒有民主和法治,能夠引發這一連串的新聞嗎?難怪卡加利市是一個這麼可愛的城市。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