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不倫不類的比喻
(○四年)十月十日,民主黨舉行檢討立法會選舉的路向營。我因事前收不到通知,而又早就約好了家人去掃墓,所以未能參加。翌日讀《信報》,頭條的標題是《馮煒光倡民主黨支聯會分家遭否決》,並說馮向大會提交了《不急不躁、不卑不亢》的文章。於是,向與會者索取了該文。奇怪的是,文中完全沒有提分家的倡議,反而有兩個不倫不類的比喻。
其一:「民主黨要和中央政府溝通便像男女間談戀愛一樣,太早不行、太遲不行、太高調不行、太閃縮也不行。我的建議是不急不躁、不卑不亢、不大張旗鼓、也不藏頭露尾。」其二:「中央政府是香港這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特區政府是董事局,民主黨則是擁有一定股票的基金經理。」
男女間談戀愛,只是涉及兩人的私事。民主黨與中央政府溝通,卻是家國大事,怎能像兒女私情般去處理呢?那四個「太」和六個「不」,即使是談戀愛,也不必如此的吧?
若以控股股東與董事局的關係,來比喻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關係,以當前的政制來說,有點近似。但把民主黨視作基金經理,是不是民主黨也在做生意、炒股票、收佣金呢?那麼,「民主」到底是甚麼意思?
我對戀愛和股市,都不大了了,只根據普通常識,覺得這兩個比喻不倫不類。
據我所知,去年(○三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前,馮曾提出退出民主黨;後來,因為參選,要爭取民主黨的支持,又撤銷了。我覺得,他這樣地時退時進,是「又急又躁、又卑又亢」的。至於這次倡議民主黨與支聯會要分家,卻是「既急且躁、卑而無亢」的。
馮文的第一句說:「最近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國慶節對港澳觀禮團提出『包容不同政見』的方針」。可不知,支聯會是否也被列於「不同政見」而被「包容」?
(原載於二○○四年十月十三日《蘋果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