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科學
這題目,驟看似是很大而又嚴肅,其實,我只來談一件小事。一位熱心讀者,曾多次來信。七月十二日,《明報‧三言堂》專欄《毒樹》一文見報的當天上午,即有回應傳真至《明報》,下午轉到舍下。這故事說:毒樹散放毒氣,農家父子和僧人合作,鋸斷樹幹,再連根掘掉去除害,讚揚了僧人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
這位讀者的來信說:
父子在弄斷了樹幹後,應該在殘留的樹幹上,灑上鹽巴,或鋪上塑膠布,或用一個蓋子,把樹幹和空氣接觸的地方蓋住。當地底的樹根,被隔絕了陽光和新鮮空氣,便會腐爛掉;即使沒有腐爛,樹幹也不會再發芽抽枝。這樣,日子久了,這毒樹也一定會整棵腐爛的。
縱使還沒有腐爛,父子也可以樹幹為圓心,以枝葉伸展到的長度為半徑,在這圓周的地上,灑下鹽巴。這樣,樹根吸收到鹽份,便會腐爛。
以前,我們到橘子園幫忙施化肥時,便是這樣做。肥料不是施在樹下,而是施在樹蔭所能覆蓋的圓周上。聽說:那個圓周,便是根鬚的末梢,也是樹根吸收水份和養料的地方。
真希望故事的僧人沒有死!我們常說:「燃燒自己,照亮別人!」但真正的智者,是要想辦法,「不燃燒自己,卻能照亮別人」的。現今社會,大家不是都在努力尋求「雙贏」或「三贏」的方法嗎?
這位讀者,來信提了那麼多那麼認真的意見,很使我感動!我不能不仔細反覆把他的意見想一想。「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我對植物的知識很缺乏,不知這位讀者的除毒樹的方法,是否靈驗,但也暫且確信。我寫的是寓言,屬文學;他說的是生物,屬科學。這是兩種很不同的思維,一以感情為重,一以理性為重。太理性的文學,便不成文學;太感情的科學,也不成科學。一時想起的例子,《精填海》、《夸父追日》、《愚公移山》等等寓言,假如用純科學理性的眼光去看,這些被歌頌的人物,都是無視現實的「蠢才」。倘去歌頌,豈不是導人愚笨?
當然,不要盲動胡亂地去「燃燒自己」,有時,點起一支蠟燭,也可照亮的。問題在於,沒有蠟燭,又不能不去照亮時,是否願意「燃燒」?其實,「燃燒」也只是比喻,要發出熱和光而已,並不一定要「自焚」。
至於「雙贏」或「三贏」,農家父子、僧人與毒樹之間,是無法「雙贏」或「三贏」的罷?
無論如何,我對這位讀者很是感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