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用白話寫的碑文
碑銘的文字,為求莊重典雅,多是古文,鮮見語體的。胡適卻用白話,寫了一篇碑文。
三三年五月,傅作義部隊在河北懷柔抵抗日軍,戰鬥慘劇,三百餘人壯烈犧牲,收得屍體二百零三具,葬於大青山麓。傅請胡撰寫碑文,胡欣然以白話寫了以下四句:
「這裏長眠的是二百零三個中國好男子!他們把他們的生命獻給了他們的祖國。我們和我們的子孫來這裏憑弔敬禮的,要想想我們應該用甚麼報答他們的血。」
有人批評:一、第一句的感歎號,用得不當,該用逗號;如要感歎,四句都是要感歎的;倘一定要用,應放在結句。二、第二句一連用了三個「他們」,須只用第一個,其餘兩個多餘的,顯得累贅,而且作者與死者同是中國人,「他們的祖國」有語病。三、第三句的第二個「我們」是不必有的。四、第四句的「我們」也是多餘的,主語同是上文的「我們」,何須再提。我按這樣的批評,把碑文改寫於下,讓讀者去讀一讀,以為如何?
「這裏長眠的是二百零三個中國好男子,他們把生命獻給了祖國。我們和子孫來這憑弔敬禮的,要想想應該用甚麼報答他們的血。」
我覺得,上述批評所指出的,正是這碑文的特色,假如據之而修改了,似乎簡練,但卻顯得平平無奇。第一句的感歎號用得好,一開始加強了全文的感情和語調,觸動讀者。不斷重複使用「我們」和「他們」,是刻意的,突出了兩者及其異同和關係:一生一死,一立於碑前一葬於地下;同是中國人,他們的祖國也就是我們的祖國,他們貢獻了生命和血,我們在想、憑弔和敬禮。簡練不是文字的唯一標準,當然重複要有作用而非無緣無故。胡適到底是會寫文章的。
三五年,何應欽電告傅:「對於友邦,務敦睦誼,不得有排斥及挑撥惡感之言論行為。」在此壓力下,傅不得已用沙土蓋了碑文,改刻了「精靈在茲」四個字。由此可見,當時國民黨高層的投降主義傾向。
胡適知道此事後,非常生氣,寫了一首七絕:「霧散雲開自有時,暫時埋沒不須悲。青山待我重來日,大寫青山第二碑。」但他沒有重來,也沒有為那些烈士寫「第二碑」,卻留下一段不大為人所知的歷史。
他是五四運動提倡白話文的主將,身體力行,用白話文去寫碑銘,恐怕是第一人。他的舊詩也寫得很不錯,平白淺易,有如白話。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