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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為己」和「不知」

「為己」和「不知」

在九月二十日的《魯迅的一件小事》一文,提及魯在處理這小事中的五點小節,值得細味。我對此實在實在地思考過,頗有領會。

一、魯向校長投訴,那學生不宜去當家庭教師而缺席自修課,卻沒有直接對學生說,因為那份工作是校長介紹去做的。「解鈴還須繫鈴人」,應由校長去解決,這樣,學生才不致處於夾縫中,受到壓力。

二、沒有直接資助那學生,先要看校長怎樣處理。也許,一方面已知道校長代墊支了費用,困難已解決,不願奪他人「成人之美」的心意;另方面既投訴又資助,太突出了自己。

三、范愛農初到校,大抵不知道那學生的處境,應該是由魯轉告的。聘用那學生做助手,得到收入,不必再由校長資助,猜想也是魯教范這樣做的。

四、魯也有聘用那學生做助手的權力,但沒有這樣做,顯然是迴避問題既由自己引起,又使用自己的權力去解決,這樣,會有既是「鬼」又是「神」之嫌。

五、離校時,魯把未支的兩個月薪俸,轉給校長,其後又退回,都沒有附言是甚麼緣故,是相信校長慢慢地總會想出來的。完全沒有解釋,一方面是魯的謙厚,另方面也會使校長較容易接受。總之,魯不想別人知道,對學生的嚴格要求和深切愛護。

雖然是處理一件小事,其中也有不少道理。

有人曾批評魯是「世故老人」,其中帶有貶意。其實,那時候他只是中年,並不老,但由於經歷,的確洞明世故。懂得世故該褒還是該貶呢?世故者,俗世間的人際關係也。不懂得,顯得少不更事,「得罪人多,稱呼人少」,變了魯莽粗野,難有融洽的人際關係。太懂得,沉溺其中,甚至意面面俱圓而放棄原則,為人際關係而搞好人際關係,這樣,又會變了「鄉愿」和「無特操者」,一個或會做出壞事來的「爛好人」。對世故,魯能做到了「允執厥中」,堅守原則而泳於其間。

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論語‧憲問》)這「為己」是充實自己,「為人」是給別人看。堅守原則和貫徹理念,也有「為己」和「為人」之分,是為了實踐自己的原則和理念,還是裝飾自己而向他人炫耀呢?從處理這一件小事來看,魯是「為己」而鄙屑「為人」的。

孔子還說:「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魯刻意讓人「不知」。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