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殺風景
大家在欣賞風景,你卻做出一些損壞風景、敗壞興致、破壞氣氛的事來,這就等於把風景殺掉了,不容他人欣賞。這樣的劣行,反映出人的品味、素質和修養,是自暴其醜。唐李商隱,在《雜纂》中,列舉出各種「殺風景」的事例,凡十二項。
「花間喝道」:「喝道」是達官貴人乘馬坐轎外出,前面有一批奴僕,為其鳴鑼 喝開路。假如走在一條花兒爛漫開著的路上,有人在靜雅地觀賞,這豈非粗魯得很?
「看花淚下」:在繁花盛放、蓓蕾吐蕊前面,心情怡悅才好欣賞,你卻像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哭起來,這豈非很掃他人的興?
「苔上鋪蓆」:石上青苔如茵,是一美景,又何必多此一舉,鋪上蓆子,把它遮蓋了呢?
「斫卻垂楊」:「斫」讀「雀」,砍斬。楊柳因有垂枝而美,你卻把垂枝都砍掉,只剩下禿幹。這樣,還有甚麼值得欣賞的呢?
「花下曬禈」:「禈」讀「君」,有襠的褲子。在花間拉起繩子,晾曬衣物,大失觀瞻。
「游春重載」:春天出遊,是為了看春色,只宜輕裝,這樣才能從容而有輕鬆的心情。但倘若抬箱扛槓,搬家似的,攜帶著那麼多笨重的東西,這就不是春遊了。
「石筍繫馬」:「石筍」即鐘乳石,柱狀,一條一條,可供觀賞的美景奇景。你卻不愛惜,用來做繫泊馬匹的樁柱。不但損壞了這天然物,也妨礙了別人觀賞。
「月下把火」:月下正好欣賞月色,你卻燃起火把,照得通明,濃煙陣陣,那還有甚麼月色?
「妓筵說俗事」:古時宴會,召妓唱歌奏樂助興,飲酒賦詩,只談風花雪月。你卻大說生意買賣、家務兒女、官場傾軋等等,破壞了宴會的氣氛,實在是找錯了場合。
「果園種茶」:園林本來種植花果,以襯托美景的,你卻當作經濟作物區的茶場,遍植茶樹。茶樹只產茶葉,沒有甚麼可觀賞。
「背山起樓」:背山的位置,本也不錯,可以登高眺望樓前的風光,但卻阻擋了別人在平地觀賞山色的視線。
「花架下養雞鴨」:養雞鴨的地方,何必種花?種花的地方,又何必養雞鴨呢?
以上都是古代「殺風景」的事,今天的又有哪些?我一時想到的更大的「殺風景」,例如:國際場合,當眾拿出梳子梳頭;面對採訪電視,夾雜外語,辱罵記者;不懂平仄,竊改唐詩,贈友邦元首……。豈止「殺風景」,簡直有辱國體。
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