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命陪君子
《三言堂》的「一言」
司徒華
附錄:必須澄清的一面之詞——答某女權組織和先驅社
七月十日,《明報‧世紀》版,刊登了劉健威先生的《七一民運遊行閙劇》。該文的所謂「閙劇」,是指某女權組織和先驅社等人,對大會的刻意干擾。
當日,遊行隊伍三千餘人,由銅鑼灣百樂戲院側的集合地點,步行至前布政司署門外的廣場。
我代表支聯會宣讀大會的宣言時,只讀了兩句,便發覺在羣眾聚集的最後處,有人在那裏用擴音器播放歌曲,並敲鑼打鼓。我停了一停,勸請播放歌曲和鑼鼓聲,可否暫停一會。但無效,我只好在這些噪音的干擾中,把大會宣言讀完。接着,遊行宣布結束。
我因要接受傳媒的採訪,其後,又與義工收拾遊行的用具,沒有去查問,剛才發出噪音干擾大會的是甚麼人?更沒有去查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做?
不盡不實的一面之詞
《七》文的作者劉健威先生,他由頭至尾參加了遊行。他從一個第三者和旁觀者的角度,把當時所目擊耳聞的寫了下來:
「當司徒華先生在旗桿下開始演講時,聚在不遠的十來個青年一邊敲鼓,一邊用播音器唱起《國際歌》來,在多次勸喻下仍不停止,顯然刻意干擾大會進行。」
他們的行為吸引了記者的注意,紛紛跑過去拍照;一些羣眾也走過去指責他們搗亂。」
「在眾人的責問下,一位女子說,她是一個女權組織的成員,原打算以百樂戲院側作起點遊行,但支聯會用了同樣的地點,她們要求合辦,被支聯會拒絕了;她們再提出要在大會中談婦女問題,也被支聯會一位領導否定了。而另一位屬先驅社的成員則說:他們在支聯會的會議中提出大會該讓民眾發言,而不應只有領導們的聲音,但提案遭否決。所以他們才有這次行動——因為大會應有多元的聲音。」
劉健威先生把他聽到的某女權組織和先驅社的話,如實地寫了下來。但他聽到的是一面之詞,所以,寫下來的也就必然是一面之詞。責任不在劉健威先生,因為他不知道全部的事實;責任只在,那些只說不盡不實的一面之詞的人。
作為支聯會的主席,我必須代表支聯會,對這些不盡不實的一面之詞,加以澄清,讓市民和讀者,知道事實的真相。也許,有人認為我說的也是一面之詞,即使如此,這一面和那一面加起來,事實總比較全面;而且,我很歡迎其他人對我所說的,也用事實來澄清。
那女權組織,因為我不知道其名稱,所以只好稱之為某女權組織。
就那女權組織的成員所說,我要問:她們原打算也以百樂戲院側作遊行起點,是在甚麼時候才有這樣的打算的呢?她們要求合辦,是甚麼時候向誰人提出這樣的要求呢?被支聯會拒絕了,拒絕他們的又是誰?她們要在大會中談婦女問題,也被支聯會一位領導否定了,這位領導是誰?
先去回答某女權組織
我是支聯會的主席,直至在報上讀到劉健威先生的文章後,才知道該組織成員所說的一切。假如支聯會接到這種要求,倘若時間能趕及,必會在會議中提出來討論;如果趕不及,也在常委中通傳,以多數人的意向,來作出決定。但我從未知道,有人提出過這種種的要求。
眾所周知,支聯會原定以維園的涼亭,作為遊行的起點的。被市政局否決後,再與警方磋商,雙方達成協議,才將地點改為百樂戲院側。這地點,從來未曾作過任何遊行的起點,該女權組織為甚麼也選用同樣的地點呢?支聯會在六月廿四日中午的記者會上,才宣布了這個遊行起點。她們是在我們之前還是之後,才打算選用同樣的起點呢?是不是只旨在要把支聯會的遊行與她們舉辦的二合為一,藉我們的遊行來宣傳與支聯會不同的,自己的遊行主題呢?
支聯會的集會和遊行,從來未曾與其他的團體合辦過。原因:(一)我們的集會與遊行,主題鮮明,與其他團體的未必相同。(二)我們歡迎所有團體來參加,而不是合辦。(三)我們的屬會有二百一十多個,任何時候歡迎所有團體加入,加入了便成為支聯會一員,也就是活動主辦者一員。(四)這個團體要求合辦,要談婦女問題;那個團體要求合辦,要談房屋問題;還有其他團體,要談老人、外勞、新移民……等等,那麼,支聯會活動,豈不是成了大拼盤?
即使該女權組織,事前確曾問我們提出種種要求,我們就要照單全收去接納嗎?不接納我們所不能接納的要求,就要去干擾、衝擊嗎?這是講道理的嗎?
再去回答先驅社等人
先驅社並沒有要求在這次遊行中,該讓民眾發言。他們只曾對六四燭光集會,提出過這樣的要求,但在全體會議中,被數以倍計的絕大多數否決了。全體會議是支聯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所作出的議決,要不要遵守呢?
討論時,會眾指出,因為燭光集會翌日不是假期,必須要在晚上十時左右結束,不宜拖得太長;而且,這不是一個研討會,要保持大會嚴肅哀悼的氣氛,發言只設致悼辭、祈禱和讀宣言。為了滿足民眾發言,我們在集會的前後設有論壇,時間充分,發言者都可暢所欲言。先驅社的提案,是在充分討論後被否決的。
去年的六四燭光集會,先驅社同樣的提案,也以同樣的理由,被否決了。但後來在當晚,強行上台發言,主持者也容忍了,讓其代表發言。事後,在檢討工作時,會眾指責先驅社不遵守議決。林致良說:你們的決定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們便不遵守!
我問他:你也參加過區議會選舉,落選了,你能不能指選民的選擇不正確,強行衝入區議會發言,參與表決,甚至自封為區議員呢?他無言以對。
過去,我們也曾在一些集會和遊行,安排過讓民眾自由發言的。但這些都要看具體情況,經過全體會議或常委會議討論,作出決定而安排。
再說一次:七一的遊行,先驅社並沒有讓民眾發言的提案。林致良說的,不是事實。
最後要說,並不是「只有領導們的聲音」。講話和宣言,都是經過常委們過目、修訂、同意的,如有不妥,事後全體會議會作檢討,那是支聯會整體的聲音。
為甚麼這些團體,總是這樣屢勸不改地,去不斷干擾支聯會的活動呢?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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