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子辦事?
與張健波、馮成章、劉進圖、馬家輝諸兄飯敍。我問:為甚麼在《三言堂》中的拙文,好幾次原來的書名號,都被改為引號呢?例如:杜牧的《寄揚州韓綽判官》、朱學勤的《從一支烟到一本書》、《李陵答蘇武書》、毛澤東的《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等。
他們異口同聲地答我:這是「按本子辦事」。
大抵看見我滿面疑惑,便接着向我解釋了所謂「本子」,是甚麼一回事。總之這是《明報》編輯部自行制訂的「本子」,立下了編輯工作的規則,凡是一本書內的篇目,都用引號而不用書名號。
《寄揚州韓綽判官》,收入《唐詩三百首》;《從一支烟到一本書》,是《讀書》月刊裏的一篇文章;《李陵答蘇武書》,收入《古文觀止》;《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收入《毛澤東選集》。所以,《明報》的編輯,把書名號都改為引號。
我再問:立下這樣的規則,有何根據?他們卻答不上。我忍不住告訴他們:在我所讀過有關標點符號的書籍中,都沒有這樣的說法的。
我不服氣。事後,翻查了剪存的舊稿,發覺《明報》是「為德不卒」的,並沒有把其「本子」貫徹到底。例如:《故事新編》的《鑄劍》、《史記》的《李將軍列傳》等等,卻沒有把書名號全都改為引號。如按《明報》的「本子」,不但那兩篇文章,《故事新編》收入了《魯迅全集》,《史記》收入了《二十四史》,豈不是也不能用書名號嗎?我懷疑《明報》的編輯們,是否能分辨得出,所有文章曾否結集為書,該用書名號還是引號。一部《四庫全書》,豈不是一網打盡不少古籍嗎?
有「本子」,有所遵從,是好事,但也要講道理,不可自以為是。我希望得到《明報》的這本「本子」,既可開開眼界,學習學習,以匡不逮,也可看看還有甚麼不服氣的規則。未知《明報》諸兄,能否慷慨賜予?
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
捨命陪君子
《三言堂》的「一言」(之一) 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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