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 被斥罵的兩次作文
捨命陪君子
《三言堂》的「一言」 司徒華
被斥罵的兩次作文
二戰後,在官立油麻地書院肄業,我曾兩次被作文老師斥罵。
作文題目是《沙田旅行記》。我想:去沙田,不是要乘火車過山洞嗎?就只截取這一段去寫。至今,還記得大意是這樣的:
汽笛發出迎接挑戰的高叫,進入山洞。電燈壞了,黑漆一片;「轟隆、轟隆」的聲音掩蓋一切;車廂搖擺得更厲害,彷彿向無底深淵下墜。
有人擦亮火柴吸煙,帶給大家刹那的安慰;有小孩哭叫起來,說很害怕;有人罵道,為甚麼電燈常常壞……。時間停頓了似的,使人覺得特別漫長。
汽笛又發出尖叫,這是勝利的尖叫,火車出山洞了。車廂外,是陽光下的一片金色大地。剛才那哭叫的小孩,已在媽媽懷中睡着。我深深地吸了幾口新鮮的空氣。
派卷時,老師把我叫到面前,當眾斥罵:「離題萬丈,問非所答!重作!」
後來,我把題目改為《過山洞》,寄到當時的《星島日報‧學生園地》,參加徵文比賽。結果入選為第二名;得到的奬品,是一本托爾斯泰的《幼年‧少年‧青年》。
第二次是兩年後,是一位臉孔更為嚴肅刻板的老師,作文題目是《有志者事竟成》。這次我一本正經去寫,大意是這樣的:
有志者,未必事竟成,要看你立的是甚麼志。比如你想中馬票〈那時還沒有六合彩〉,每次都傾全力去買,可能至死,也未能中。又比如,你想水中撈月,雖未至於像李白溺斃,但也沒有成功的希望的。
這次,又被老師叫到面前,當眾斥罵:「標奇立異,包頂頸!重作!」接着,還把我的卷子,撕得粉碎。
這兩次斥罵,我視作很珍貴的禮物,因為使我懂得在以後漫長的教學生涯中,怎樣對待學生,怎樣教作文。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